刘静林教授简介
基本情况:刘静林,湖南省怀化市靖州县人,45岁,侗族,中共党员,北京大学历史学硕士,香港理工大学MSW即社会工作硕士(在读)。1995年开始投身社会工作教育事业。 2005年9月评为社会工作学教授。原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副主任(主管教学与科研)、党总支书记、老年工作研究中心主任。2007年3月作为社会工作学科带头人被引进到广东工业大学。现为广东工业大学社会工作学科带头人,文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主任。多次评为学校优秀教师、先进科技工作者和优秀党员。从事社会工作教育15年,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工作教学、科研和实务经验。在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和实务领域享有良好声誉。
个性特征:理想主义者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专业使命感,锐意进取,勇于开拓,心胸宽广,善于学习,积极乐观,努力执着,热爱社会工作,热心公益事业,乐于助人,敢想敢干,敢为人先,富有亲和力、行动力和感染力。
创建工作:率先于2008年6月在广州发起创建广州市首家市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---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,在广州引领高校社工专业教师创办社工服务机构风潮;2008年5月在广州率先号召组织广州社工支援四川灾区,后发展为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广州社工支援灾区行动;于2009后12月在汶川创建广东社工站,注册汶川县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;创建广东社会工作网、广州社会工作网两个公益性网站;创办校内专业刊物《社工之声》(现改名为《广工社工》)。
教学工作:对社会工作怀有一种情怀。受过良好的社会工作专业训练。在全国率先创造性开发的《青少年成长小组》课程在社会工作教育界产生一定反响。主讲《社会工作方法》、《社区建设理论与实务》、《老年社会工作》等专业课程。师道尊严,认真负责。力倡教学改革,主张“学生为主体、教师为主导,知识为基础、能力为本位”的先进教学理念,主张“三个相长”(即教学相长、教教相长、学学相长),力推运用参与式、音像影视、案例研讨、模拟训练、项目跟进等多元先进教学方法,强调“教学、教研、实务、科研”四位一体,奉行“价值理念为灵魂、专业方法为手段、专业实务为平台”的社工人才培养路径。设计和建设了堪称全国一流的社会工作专业校内实训室,构建了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模式。教学语言艺术性强,教学效果获学生美评。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项,校级教学成果奖五项。
科研及社会服务:主要研究方向为老年社会工作、社区建设、企业社会工作、民间组织等。为国家精品课程《社区建设理论与实务》负责人,国家“十一五”规划教材《社会学概论》和《社区服务》负责人,广工大校级精品课程《社会工作概论》负责人等。主持5个纵向省部级项目: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《湖南省老年服务社会化研究》,省发改委重点课题《养老服务产业及关联产业研究》,省教育厅课题《湖南省社区服务社会化研究》、《社会工作在应对公共危机中的角色与作用研究》、广东省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《广东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研究》;民政部2009年度招标课题《社会工作人才服务失业人员问题研究》;主持过11个横向项目:《社区居民反对家庭暴力培训与服务》(福特基金会)、《外来女工生殖健康服务探索》(福特基金会)、《留守儿童问题研究与介入模式探索》(团委)、《低保户就业服务探索》(民政局)、《农转居人员就业服务探索》(民政局)、《广东省杨村社会福利院社会工作服务》(省部试点项目)、《广东省杨村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社会工作服务》(省部试点项目)、《广东省龙川“社区主导型”社区发展模式探索》(省农村社会工作试点项目)、萝岗区社工试点项目《低保家庭服务》《残障人士综合服务》、番禺区试点项目《青少年服务》等项目。为全国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系列规划教材编委会主任,全国高职高专社会工作专业系列教材编委会副主任等。著有《老年社会工作》一书,主编《社区服务》、《家政服务基础》、《社区建设理论与实务》等五部全国统编教材,发表论文20余篇。
专业实务能力强,经常利用业余时间为老年人、青少年、下岗人员、外来工及其子女、残疾人、妇女等特殊群体开展专业服务,效果良好,得到社会的认同,为青少年戒除网瘾志愿者服务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十大公益事业,参与的助残服务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。
其他工作:具有培训民政系统干部、社区干部、共青团干部、各类志愿者的经验,多次作为专家参加民政部和湖南省社会工作方面制度建设工作,拥有做项目和制度设计经验。曾为湖南省和广东省多家媒体社会问题评论专家。
从事社会工作教育15年,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工作教学、科研和实务经验。在社会工作教育和实务领域建立了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。有志于推动我国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。
民政部社工司领导给予高度评价:在中国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做出了表率,在社会工作本土化探索中作出了贡献。为2009年全国社会工作师考试命题专家组副组长。中国社会工作蓝皮书主要撰稿人之一。